实际上是在为大型公司的利益服务,并成功将自己的意愿“输入了民众的内心”。
这些有关消费主义的宣传非常之普及,在毫不注意的情况下影响了公众的生活品味及消费习惯,通过宣传的“催眠”,一些本来从来没有过的需求也可以被“制造”出来。例如,被称作“第一位公共关系理论家”的美国人爱德华·伯内斯,在烟草与酒精一样被视作“有悖于良好的女性道德”的大环境下,利用女权主义者对性别平等的诉求,将女性抽烟与性别解放的符号联系在一起,并在媒体上大肆造势,一举结束了女性吸烟的禁忌。
讽刺的是,这个带有“一局定乾坤”传奇色彩的故事,实际上
需要注意的是,宣传——或者说广告——并不能够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行为,但还是能通过不断的暗示来促使消费者做出“象征性联想”。“人们觉得商品即是一种工具,也是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它,人的存在就不完整了。”这种“买东西补偿自我缺陷”的幻觉是卖出商品的关键。
在大型公司的“社会工程”与广告宣传的“符号工程”双重作用下,消费对于社会的影响,直观地体现在以一对夫妻组成的家庭为单位的现代社会里,男人和女人则被“各自束缚在不同的领域”。除此之外,家庭中的孩子也是消费主义重点关照的对象:“在现代家庭里,孩子和商家是天然盟友,他们一起攻克家长的钱包。”
上世纪50年代末期,“刻板和循规蹈矩”的市场秩序让不少人感到厌烦,一种“崇尚独特、彰显个性的反叛文化”随之出现。然而,这种打着反叛旗号的“新精神”,恰恰成为消费主义的帮手。
广告商当然注意到了这种趋势,随之也改变角色和姿态,成为“赞美本真的幽默大师”,在自嘲、反讽、超然和无礼的广告言论中拉近与受众的距离。最终造成的结果是,“现在典型的广告语都是在宣扬人们‘成为自己’,并将商品尊为解放自我的工具。”比如,耐克的“去做吧!”、苹果的“非同凡想”、雪碧的“为做真实的自己许诺”……
在
事实上,正如消费主义不到两百年的历史所显示的,人们会不停息地消费商品,同时,层出不穷的消费习惯也会被培育出来,我们正是通过消费来“发明”自己的身份——欲望不止,消费不停。借用法国作家、哲学家让·鲍德里亚的话来说,“形象、符号、信息,我们所‘消费’的这些东西,就是我们心中的宁静。它的宁静需要对现实和历史产生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它的宁静需要永久性地被消费暴力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