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3-01-17 11:39:15 浏览次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是,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是,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此外,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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