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
更新时间:2024-06-28 11:52:55 浏览次数:

  6月16日,兆丰股份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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