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曾公告称,投资设立荷兰飞米是为开发海外新能源项目、建设和发展海外光伏电站、带动国内组件外销等。
根据当时披露的方案,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万欧元,主要从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能源管理、购售电相关业务等。
双方约定,荷兰飞米的出资比例为安徽飞米新能源出资1235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95%;莱茵控股出资65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5%。
然而,时隔两年多后,这项海外投资计划最终终止。英力股份表示,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客观变化,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经公司审慎研究、综合考量各项客观因素,在双方友好协商、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英力股份决定终止上述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