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控股股东等拟转让超15%股份 自然人王玉林携3亿元入局,将成第二大股东
更新时间:2026-07-23 00:30:58 浏览次数:

  7月22日盘后,安徽凤凰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巫界树、巫玟翰、巫玟桦,连同股东陈登宇、王小娟、海南玟博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王玉林签署。

  公告显示,安徽凤凰现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转让上市公司1387.3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13%,转让价格为每股21.81元,交易总价款达3.03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巫界树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公司35.54%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变,王玉林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本次交易不涉及要约收购。

  安徽凤凰主营业务为汽车滤清器及过滤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涵盖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机油滤清器和燃油滤清器系列,用于各类乘用车车型、商用车车型和工程机械。

  从收入结构来看,空气滤清器和机油滤清器是安徽凤凰的核心产品,2025年两者合计贡献安徽凤凰营收的53.58%。

  2026年第一季度,安徽凤凰营业收入9050.53万元,同比下降0.51%;归母净利润1300.23万元,同比增长7.55%。但其股价今年已经下跌约39.72%,目前处于2024年11月以来的低谷阶段。

  根据公告,巫界树、巫玟翰、巫玟桦拟合计转让1092.0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91%;陈登宇、王小娟、玟博投资合计转让295.3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2%。转让完成后,巫界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47.45%降至35.54%,仍保持控股地位;陈登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12.89%降至9.67%。届时,王玉林将以15.13%的持股比例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份转让协议设置了多项特殊条款,以保障交易双方及上市公司的长期利益。受让方王玉林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受让完成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受让的股份,显示出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王玉林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转让方方面也作出了多项承诺。巫界树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登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24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二级市场方式减持其剩余股份。

  协议还约定,股份交割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改组,王玉林有权提名2名董事,这将使其在公司治理层面拥有相应话语权。

  转让方还签署了竞业限制条款:自交割日起至以下期限孰晚之日内——自交割日起5年期满,或转让方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之日起2年期满,除受让方书面同意外,转让方自身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从事与安徽凤凰及其附属公司存在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若违反该承诺,转让方需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0%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公告强调,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最后提醒,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需经北交所合规性审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砺行体育文化传媒-南京晟盟文化传媒-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