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沪01执异136号执行裁定书,就大连御锦请求不予执行上国仲第3170号裁决一案,裁定驳回申请人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的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公告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御锦就上国仲第3170号仲裁裁决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均已被驳回,但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收到上国仲送达的,裁决大连御锦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律师费200.10万元、财产保全费及保险费等,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半年报披露日,该案仲裁裁决结果已生效,被申请人尚未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于2026年5月收到立案执行的。
公司已开业门店合计382家,覆盖全国24个省份和直辖市,累计完成331家门店的调改。
公司股价报收2.94元,2026年年初至今跌幅约37.31%,最新总市值约262亿元。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38148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