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云舜达纺织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正常运行被
更新时间:2022-09-03 04:06:15 浏览次数:

  7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15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云舜达纺织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正常运行,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处罚款2万元整。

  

  苏州云舜达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王水云,住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莺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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