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9-30 12:37:51 浏览次数:

  通告称,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

  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大街分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23μg/kg,标准规定≤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韩城市大厨小店餐馆销售的的鲤鱼,地西泮检出值为5.87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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