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10-12 12:52:27 浏览次数:

  8月31日,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作出桃府综罚决字﹝2022﹞000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吴江区桃源镇后练村圣塘港桥附近河道随意倾倒工程渣土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府责令苏州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决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龙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余菊芳,住所:吴江市桃源镇铜罗社区西花苑107号。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武汉砺行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