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优技研有限公司违反大气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11-14 23:05:27 浏览次数:

  9月2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5第11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富优技研有限公司违反大气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罚款4万元。

  

  富优技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郭华隆,住所:苏州高新区华枫路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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