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金都织造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12-01 21:08:13 浏览次数:

  9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19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市金都织造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处罚款7.74万元整。

  

  吴江市金都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金新海,住所:平望镇联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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