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
更新时间:2024-11-03 14:42:16 浏览次数:

  10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的外资企业增加至2220家,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电信业务,为促进我国电信市场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试点实施后,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算力、云服务等市场,共促我国数字产业发展。

  
 

  数据工信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在会上强调,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个地区正式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标志着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迈入新阶段。

  今年4月,工信部发布,提到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率先开展试点。与一起发布的明确提出试点目标,即通过试点扩大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推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丰富电信市场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深入参与国际合作,形成立体化制度和安全监管体系,促进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可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中关村信息消费联盟理事长项立刚在接受明确,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互联网接入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对此,项立刚表示,这表明了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态度和信心,希望外资企业来华激发市场活力。

  此次试点开放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是算力设施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立刚表示,当前国内有大量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需求,国外也有一些企业需要在中国发展相关业务,因此取消限制也是方便大家开展业务。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表示,当前,算力已经成为全球紧缺的战略性资源和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基础设施,互联网数据中心是外资重点关注和有较强意愿进入的业务领域,对外资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将有利于吸引外资企业加大在我国的算力设施投资,共享算力市场发展红利。

  中还对外资企业的业务经营提出要求,即要求试点开放业务经营主体注册地、服务设施放置地须在同一试点区域内,不得购买、租用本试点区域外CDN等设施开展加速服务。ISP业务服务范围仅限本试点区域,且需通过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接入设备对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其他业务服务范围可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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