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泥企业自11月15日起错峰生产120天
更新时间:2024-12-19 03:27:39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明确,错峰生产时间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文件规定,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5年3月15日24:00,共计120天。省水泥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实际市场供求情况,通过行业内部自主协商,在非采暖季适当增加错峰生产天数,最大程度调节供需矛盾、缓解库存压力、提升行业效益,通过行业自律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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