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印度人为诈骗对象的“[*]洋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024年3月,颜某、刘某等人商议成立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专门针对土耳其等国男士实施刷单诈骗。
公司成立后,颜某、刘某等人陆续招揽十余名人员利用互联网搭建虚拟购物平台,为对应土耳其白天的时间,公司员工都是下午3点上班,次日凌晨1点才下班。
“我担任的Lisa,人设是一名31岁的马来西亚华裔女性,离婚,长相甜美,长发,1米7的样子,是一名服装设计师,在马来西亚有一家服装店,在亚马逊平台也有一家商铺,名下有房有车。”该公司“业务员”小A说。
与被害人聊天时,该公司业务员都自称是离异女性,经济基础较好,年龄在30岁左右。公司为业务员提供了聊天参考话术,流程分为四天,第一天和对方互相介绍自己的个人信息,第二天给对方分享风景照、健身照,聊每天的日常,第三天和第四天就开始与对方拉近关系,交友谈对象之类,从而彻底取得对方信任。
成功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这伙人终于“图穷匕见”,以“谈恋爱”为名,引导被害人在公司搭建的虚假网购平台内充值进行刷单,第一单往往会返现给被害人,“尝到甜头”的被害人一步步被诱导不断做更大的单,直到被害人无意向继续刷单,再限制提现,从而完成诈骗过程。
2024年5月23日,这一犯罪集团被公安机关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