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之光4月21日发布公告称,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能之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张发饶签署,对赣州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剩余建筑及土地收购安排进行约定。赣州能之光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除2021年已回购的车间五、车间六之外的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剩余建筑及土地 分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块进行回购,最终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