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及相关责任人被罚超1400万元 公司近年业绩持续恶化,实控人刘忠良:困难是暂时的
更新时间:2025-06-29 22:55: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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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下达的,则详细披露了维康药业及相关责任人的事实。案涉期间,维康药业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组织、指使维康药业以支付工程设备款名义转出部分资金,经工程设备商后,资金最终转至刘忠良控制的个人账户,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4年6月,维康药业曾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中详细解释上述资金占用的全部过程:2018年至2020年三季度期间,刘忠良的朋友何某某个人计划开展新药研发业务需要资金,希望刘忠良给予资金支持,刘忠良向公司工程施工方拆入资金5629.13万元,转借给其朋友何某某,何某某主要用于其自己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新药研发业务、朋友亲戚间资金拆借等。

  随着维康药业于2020年下半年完成上市工作,2020年四季度至2023年期间,刘忠良、何某某由公司以工程款方式支付给工程施工方5629.13万元,用于归还原先向工程商拆借的资金,同时继续通过维康药业向工程施工方支付工程款方式拆入资金8539.85万元,主要用于刘忠良对外投资、朋友拆借及何某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新药研发业务。

  据最新公告,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至6月,资金占用期末余额分别为7811.88万元、8950.65万元、1.47亿元及1.51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5.64%、6.35%、10.43%及10.24%。根据公告,截至2024年底,案涉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维康药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0年至2022年年报以及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此外,维康药业在2022年发行可转债时,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均称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上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不准确、不完整导致了进一步的违规。

  针对维康药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给予一系列行政处罚。除刘忠良外,曾担任公司总经理且离任后仍参与案涉资金支付审批的卢卫芳、时任总经理兼董事的孔晓霞、时任财务总监王静、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吴建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董事朱婷均被列为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维康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总计达1460万元。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维康药业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以及重大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业绩持续恶化 实控人:困难是暂时的

  资料显示,维康药业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银黄滴丸等中成药以及罗红霉素软胶囊等西药。除医药工业外,此前维康药业还曾从事过医药商业产品的零售连锁业务,包括少量的中医门诊业务、区域医药商业流通业务。但随着去年9月维康药业对相关资产的处置,上市公司已不再经营医药商业产品的零售连锁业务。

  维康药业于2020年8月登陆创业板,但此后却出现“上市即巅峰”的情况,公司净利润自上市次年起连续下滑,2023年后更是连年亏损。2021年至2024年,维康药业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9649.54万元、4897.45万元、-895.43万元及-1.47亿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仍然没有好转的迹象,实现营收6977.59万元,同比下滑65.10%;实现归母净利润-985.47万元,亏损同比扩大140.50%。

  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中,维康药业解释了从2022年起收入持续下降的原因:近年来,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等政策的实施,导致处方药下游需求下降;再加上医保政策调整,公司部分产品被陆续调出多个省份的医保目录。因此,维康药业处方药市场受到较大影响。

  上述问询函还显示,伴随着净利润连年下降,维康药业的毛利率也出现同比下滑的情况,由2020年的72.41%下降至2023年的50.39%,主要系三大原因:一、高毛利率的处方药销售占比持续下降;二、公司为促进销售,给予较高折扣,销售单价下降导致毛利率也随之下降;三、公司大健康产业园项目投产,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资产折旧未得到有效分摊,成本有所提升。2024年,维康药业主营业务的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特别是医药制造业务毛利率从上年的61.19%降至42.23%,同比下降18.96个百分点。

  在谈到公司未来发展时,刘忠良称,公司已经决定聚焦主业,特别是中医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困难也是暂时的,我认为两三年之后,公司会在新药批文拿到后有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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