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7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或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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