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共荣工艺品有限公司连续两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更新时间:2022-08-06 16:27:06 浏览次数:

  7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3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共荣工艺品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以罚款8.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1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 苏环行罚字﹝2021﹞81第277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共荣工艺品有限公司违反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共荣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李光泰,住所常熟市碧溪新区东张平裕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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