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绍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
更新时间:2022-08-21 00:34:15 浏览次数:

  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朱恒毅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绍兴,检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陆平,市政府副市长罗延发等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柯桥区齐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柯岩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实地检查《条例》学习贯彻、赋权事项落实、执法协同闭环、数字化平台建设利用、人员场地保障等情况。下午,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我市和柯桥区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并与市县人大负责人、相关局办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人大代表等交流座谈。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牵引,加大宣贯力度,锚定改革目标,压实改革责任,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改革攻坚,统筹改革举措,全面推动《条例》贯彻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稳步构建起“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检查组对我市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总体情况表示肯定,认为我市各级围绕《条例》落实,强宣贯、打基础、抓规范,组织有力、措施扎实,效果良好。并对我市在贯彻《条例》,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进一步精准赋权事项划转、规范整合执法队伍、提升数字赋能实效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改革的思维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以法治的思维聚焦《条例》的贯彻执行,以数字化的思维强化数字化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以唯实惟先的理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条例》,积极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更多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为全国行政执法改革贡献浙江样本、绍兴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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