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建立健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管机制
更新时间:2022-10-04 02:12:4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压实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透明高效、切实管用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全面提升内黄县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内黄县财政局自日起在县直各部门、各有关预算单位、各乡镇财税所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工作机制:有条件的部门或单位,应设立政府采购专管机构,机构内负责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未设立政府采购专管机构的预算部门或单位,应指定1名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专管机制要求采购专管人员应当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好采购需求确定、采购过程控制、合同履约验收等法定职责,突出对项目经办人员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的内部指导监督,并对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施严格把关,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规范、高效进行,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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