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常环武行罚﹝2022﹞30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江苏二传机械有限公司因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规定,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二传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3月13日,注册地位于武进区前黄镇运村街,法定代表人为张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