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浩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11-30 04:03:53 浏览次数:

  9月2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5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浩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擅自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罚款1.3488万元。

  

  苏州浩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贺义山,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友联工业园一区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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