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创新药领域迎来罕见的利好政策连发:上午,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对创新药的发展进行全链条支持;下午,紧随其后,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被正式引入。
一天内连续发布的两份文件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在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边界逐步厘清的背景下,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能力上与基本医保进一步衔接和协同,或能成为破解高值创新药支付难题的新路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教授于保荣在接受于保荣强调,国内市场上,基本医保仍是创新药支付的核心力量,把高值创新药支付责任转嫁给商业保险在实际执行中是难以落地的。商业保险作为市场中以盈利为目的主体,其经营目的是希望客户少出险和控制医药费用的支出赔付,并不是希望客户使用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越多越好;而基本医疗保险是法律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普遍覆盖的公共制度,在全民参保的大背景下,它在承担药品支出上的职责是刚性的,但商保产品的销售数量、与具体药品使用的数量关系、出险人数、甚至赔付额度等都是不确定的。
驯鹿生物首席商务官张华在接受来自学者端的声音则更为审慎。于保荣认为,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设立对解决创新药支付难题的作用有限。
他表示,商业保险公司在某些“明星药”疗效明确、市场口碑良好的情况下,确实会主动纳入相关产品,以此提升其保险产品的吸引力,但这是企业出于自身市场考量而做出的决策,商业保险公司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独立的、自负盈亏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