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亏超3000万元,与预告业绩差异幅度超100% 泰坦科技及时任董事长等4名高管遭通报批评
更新时间:2026-06-03 23:59:22 浏览次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对泰坦科技及有关责任人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司给出的主要原因是经营中进行了业务结构调整并舍弃了部分业务,同时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带来了折旧摊销增长,加之预计发生约2800万元的商誉减值及约2400万元的新增存货跌价。

  泰坦科技披露了,显示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304.43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7227.97万元。这一数据尚在初期预告的范围之内。

  泰坦科技发布了,对多项核心财务数据进行了大幅修正。修正后的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25.21亿元,同比下降12.56%。而修正后的归母净利润下降至亏损3091.98万元,比修正前业绩快报披露数据增加了1787.54万元的亏损,下修幅度高达137.04%。

  针对业绩落差,泰坦科技在公告中解释称:“随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逐步推进,并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与专业判断审慎核实部分资产的折旧摊销时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等事项,对本次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阶段披露的财务数据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彼时,泰坦科技表示,公司本次更正公告的数据,系经公司审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因本次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在6月3日公布的处分决定书中,上交所指出,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差异幅度超100%,且相关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第1.4条、第5.1.2条、第5.1.4条、第6.2.4条、第6.2.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经查明,时任董事长谢应波,时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张庆,时任财务总监周智洪,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定高翔,均被认定未勤勉尽责。这4名高管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相关上市规则以及其在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决定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谢应波、张庆、周智洪、定高翔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交所要求泰坦科技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按照要求,泰坦科技需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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