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实控人离婚分割股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更新时间:2026-07-18 00:48:19 浏览次数:

  周明与蒋春兰已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了相关安排。根据周明与蒋春兰签署的离婚协议,周明将其合计持有的10.86%公司股份,分割至蒋春兰名下。周明办理离婚手续的同时已与蒋春兰签署,故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明仍将合计控制公司34.06%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砺行体育文化传媒-南京晟盟文化传媒-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