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香港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以下简称《联合公告》),决定批准两地交易所正式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以下统称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