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朗格重工机械有限公司VOC未密闭被罚2万元
更新时间:2022-08-06 16:20:34 浏览次数:

  7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5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朗格重工机械有限公司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张家港朗格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6日,法定代表人郏淦炳,住所张家港市南丰镇海新北路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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