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管
更新时间:2022-08-07 06:10:36 浏览次数:

  7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11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项,处罚款14.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2日,法定代表人陈雪明,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尹中南路19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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