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两年半还是“告吹”易事特终止定向发行事项
更新时间:2022-08-19 16:21:44 浏览次数:

  8月17日晚间,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据易事特2020年3月7日公告,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9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5亿元。易事特彼时表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夯实现有主营业务,提升产品产量和品质,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同时,易事特的财务费用水平持续高企,摊薄了经营效益,对上市公司利润存在较大影响。而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将有效降低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对银行借款的依赖,在优化财务结构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

  2020年12月,易事特对发行预案进行了调整,募集金额扩大,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7.7亿元。其中,易事特运营总部及技术中心项目的拟投募集资金由6.4亿元降为5亿元,5G产业智能制造技改建设项目拟投募集金额则由2.7亿元上升至4.6亿元,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变成了易事特昆山5G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拟投募集资金金额为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多了1亿元,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则未变。

  2021年2月,易事特再次对预案进行调整,募集金额不变,将易事特昆山5G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变为易事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易事特5G大数据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的投入金额不变。

  2021年6月,易事特又一次修改发行预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分别少了1亿元和1000万元,易事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易事特5G大数据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则被剔除。

  财务费用同比增14.2%

  而历经了三次调整的发行预案,最终还是被终止了。易事特表示,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因此,鉴于发行决议有效期届满,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易事特表示,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易事特同日晚间发布的半年报,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2亿元,较上年增长51.15%;实现归母净利润2.45亿元,同比增长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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