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紧急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ST路通的董事认为,股东罢免提案所述的罢免理由不成立,没有法律依据。
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
“因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且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ST路通表示。
ST路通称,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最终,股东吴世春等人提交的相关议案以5票反对未获得通过。
据ST路通公告,5名董事反对的理由包括3名董事任期未满,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法定事由,也不存在应当解除其职务的情形。
针对华晟云城提名的董事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这一理由,ST路通的董事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均未规定提名人持股情况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其提名的董事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提案描述的情况目前不构成邱京卫先生、付新悦先生、王晓芳女士担任董事的障碍,罢免理由不成立,没有法律依据。
“罢免提案拟罢免3名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变动人数较多,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不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性。”ST路通董事认为。
同时,ST路通董事认为,2025年以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变化较大,此时贸然以罢免公司董事的方式改组公司董事会,将导致公司控制权、经营权的无序变动,对公司经营稳定不利,不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从维护公司稳定及保护公司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考虑,公司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ST路通董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