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晚间,富安娜公告称,公司购买的1.2亿元理财产品于今年3月到期,但至今仅收到受托人中信证券支付的本金1350万元。
实际构成逾期的时间距离披露日存在五个月的时间差,是否构成信披滞后?8月23日下午,富安娜董秘龚芸在接受
“按公允价值的话,这个理财产品实际上对公司的利润影响非常小,对我们的资产不构成重大影响,所以从相关规定来说,公司没有第一时间履行义务。”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