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雅致模块化建筑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更新时间:2022-09-16 04:39:08 浏览次数:

  8月1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8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常熟雅致模块化建筑有限公司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5.2万元。

  

  常熟雅致模块化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5日,法定代表人于航,住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隆路50号。3月13日,该公司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被常熟市人民政府东南街道办事处罚款4万元。

  2021年12月21日,常熟雅致模块化建筑有限公司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被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万元。

  2021年10月18日,该公司因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被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0.5万元。

  2021年9月7日,常熟雅致模块化建筑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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