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亿乐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更新时间:2022-10-30 07:16:10 浏览次数:

  8月26日,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出文综罚字〔2022〕065号处罚决定书。无锡市人民政府官网载明:无锡亿乐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因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锡亿乐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10日,注册地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香山路122号红豆东港广场四层,法定代表人为郭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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