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裕晖置业有限公司违反《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12-08 09:43:19 浏览次数:

  10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19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裕晖置业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七条,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

  

  苏州裕晖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尧,住所: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吴南路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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