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间,先达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和。
公告显示,山东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先达股份存在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入及存货相关的内控执行不规范、未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等多个问题。
在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上,山东证监局发现,先达股份2023年开展的部分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不恰当,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多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211万元。另外,先达股份2023年将部分应分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类为与收益相关,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多确认收益622万元。
山东证监局认为,先达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第三条的规定。
此外,在收入及存货相关的内控执行不规范上,先达股份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为“小包装制剂主要采取代销模式,公司在取得经销商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公司在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确认小包装制剂销售收入时,未严格执行上述收入确认政策。
除了上述问题,山东证监局还发现,先达股份制定的部分内容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第四条的规定。
与此同时,先达股份规定公司应当于每季度末进行全面盘点。但山东证监局发现,先达股份在2023年一季度末、半年末、三季度末未对发出商品执行盘点程序,未严格落实上述规定。
因为上述情况,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先达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山东证监局要求先达股份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