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保险集团应针对集中度风险持有足量的资本和流动性缓冲
更新时间:2025-02-08 17:02:46 浏览次数:

  2月8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集团公司建立集中度风险应急与缓释管理机制,明确各类集中度风险应急管理职责分工、应急管理程序、风险缓释工具等规范要求。在各类集中度风险已经或预计发生重大风险,可能对集团流动性、偿付能力、声誉等产生重大冲击时,保险集团公司须制定应急管理与风险缓释方案并严格执行,有效控制和缓释风险。保险集团应针对集中度风险持有足量的资本和流动性缓冲。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武汉砺行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