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冶股份7月15日发布公告称,于华持有公司约269万股,占比12.12%。根据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鲁1625执133号,裁定将被执行人于华持有的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的2,692,500股股份抵顶给申请人张文政。 这一事项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了股权变更,拥有权益比例由12.12%变为0%;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拥有的权益比例从57.52%变为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