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确认中科鼎实2020年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1.6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654.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36.37万元、虚增净利润5770.75万元的事实。公司据此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后,中科鼎实2020年净利润实为1.17亿元,2018年至2020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3.71亿元,未完成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
京蓝科技向被告方发送告知函,明确告知业绩未完成事实、补偿金额及履行期限,要求被告方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业绩补偿。公告称,截至起诉之日,被告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任何业绩补偿义务,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侵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云南佳骏仅支付600万元,剩余4608.51万元逾期未付,遭深交所通报批评,并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直至2026年4月28日,这笔补偿款才宣告全额支付完毕。
京蓝科技公告称,公司累计已收到云南佳骏支付的上述业绩补偿款1.51亿元,云南佳骏2025年度业绩补偿款已全额支付完毕。
而针对此次8589万元的补偿款追讨事宜,公告亦提示,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