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首只退市股,上市已22年,董事长被罚1200万并终身禁入!2.4
更新时间:2022-03-23 15:22:09 浏览次数:

  *ST新亿还发布了。公告显示,。

  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

  *ST新亿有股东2.41万户,人均持股13万元。自2021年10月22日以来,*ST新亿股价已累计下跌52.09%。

  
 

  根据以往公告, *ST新亿 收入真实性早就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2018年及2019年, *ST新亿 披露的 营业收入 都是略微超过1000万,刚好满足保壳的需求,年报也多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于 *ST新亿 2018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公司诸多会计科目。随后,该公司便改聘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而2019年及2020年审计意见也相应变为保留意见。结合深圳堂堂后续也被 证监会 现场检查并发现诸多执业问题, *ST新亿 财务造假并购买审计意见似乎早有预兆。

  梳理公告后发现,。

  此外,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也多次遭到监管处罚。2015年以来, *ST新亿 及相关责任人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3次,被 上交所 纪律处分5次,违规事项包括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及2019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重大债务、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等重大事项均存在未披露情形。目前,。

  
 

  早在2018年11月,沪深交易所就发布了,明确了4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而后在2020年的退市制度改革中,在保留原有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前提下,新增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标准,重大违法退市规则体系日趋成熟,对打击财务造假的信号已较为明显。

  据第一财经,有市场专家表示,“在此背景下,*ST新亿却依然顶风作案,企图通过构造贸易、租赁、物业管理等业务,做大营业收入,规避财务类退市指标。上述财务造假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权益。”

  上述专家称,现行制度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提供了诸多了途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维护股东权利。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

  二是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或者在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三是即使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被终止上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场交易,但其资产、负债、经营、盈亏等情况并不因此而改变。根据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股东享有的权利不会改变。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可以按规定进行股份转让。

  在他看来,*ST新亿被重大违法退市,说明监管部门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情形的公司,做到“应退尽退”,未来将持续畅通市场出口,促进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段炼 杜波

  孙志成

  封面:摄图网_50170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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