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财报显示,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约为153.5亿元,同比增长59.85%;公司第二大客户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贡献了21.5亿元,占比约14%。虽然贡献了可观的营收数据,但上述关联交易的毛利率并不高。
帝科股份实际控制人史卫利是浙江索特的董事,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帝科股份向浙江索特子公司销售原材料。
浙江索特的主营产品为光伏导电银浆,跟帝科股份相同。本该是竞争对手的浙江索特为何要通过帝科股份采买原材料?
据海天股份转引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年至2023年,中国的光伏正面银浆市场占有率第一名一直为聚和材料,帝科股份在2023年的排名紧随其后,位列第二。
聚和材料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25亿元,同比增长21.61%。而帝科股份凭借59.85%的营业收入增速,2024年以153.5亿元的营业收入在近年来首次超过聚和材料,拔得了光伏银浆这个细分领域的头筹。
显然,浙江索特对帝科股份的营业收入贡献作用不容忽视。工商资料显示,浙江索特的子公司包括东莞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
相较于2023年,帝科股份向浙江索特销售的金额有所增长。2023年和2024年,帝科股份向东莞索特销售的金额分别约4.52亿元和20.86亿元;向索特电子销售的金额分别为0元和约0.63亿元。
上述关联销售金额远高于帝科股份在2023年年底预计的10亿元的金额。
2024年8月和11月,帝科股份先后两次发布公告称,增加预计向东莞索特的销售金额分别至17亿元和19亿元。此外,在去年11月的公告中,帝科股份还预计向索特电子销售4亿元。
帝科股份与浙江索特的主营产品相同,皆为光伏导电银浆。帝科股份曾在回复2023年年报问询函时称,其向东莞索特销售原材料主要系“协同采购银粉”。
帝科股份回复“浙江索特系公司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考虑到公司与浙江索特同为光伏银浆制造公司且主要原材料厂商一致,供应链协同有利于提升谈判地位、原材料品质控制、提高采购效率,并使得双方都可享受规模化采购带来的价格优势,双方协商形成合作意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1年9月开始,浙江索特子公司通过公司的集中采购渠道向终端供应商采购。虽然后来公司终止收购,但考虑到协同采购银粉有利于双方共赢,合作模式继续进行。”帝科股份如此回复针对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帝科股份称,2024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78GW,同比增长28%;全球光伏新增装机约530GW,同比增长35%;受益于光伏行业新增装机量的持续增长,以及P型向N型电池技术迭代的推动,光伏导电银浆市场规模不断增加。浙江索特作为导电银浆行业历史龙头,凭借技术优势、抓住光伏行业技术迭代的机遇,出货量增加较多,相应对原材料的需求同步增长。
“在上述背景下,基于供应链协同的业务基础,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原先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8017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增加60000万元,具备真实性和必要性。”帝科股份回复据帝科股份2024年年报,公司当年材料销售业务的毛利率为1.56%。
帝科股份此前曾回应交易所问询称,其向东莞索特销售原材料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式为:帝科股份向终端供应商的采购价格+/2+帝科股份资金成本和采购服务费。
帝科股份向浙江索特销售原材料所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为总额法,约21.5亿元被计入帝科股份2024年的营业收入。
但是,帝科股份向东莞索特采购光伏导电银浆代销给客户却采用净额法核算,2024年采购成本3392.19万元,代理费81.71万元。
“公司采用总额法、净额法核算相关业务,符合业务实质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帝科股份回复3月17日上午,在公司园区内,可以看到身着蓝色厂服的工人们在走动。随后,对于员工规模,该负责人称:“这边只是生产,整个公司大概200个人。”
3月17日,事实上,帝科股份与浙江索特早有渊源。浙江索特原名“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史卫利是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
2020年11月,乌鲁木齐TCL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史卫利共同设立江苏索特。
随后,江苏索特经历了多次股权变更,引入了多家投资机构。截至2022年8月,江苏索特的股东共计有15名,史卫利的持股比例为0.8%。
江苏索特成立的目的是收购杜邦集团的Solamet®业务。2021年2月,江苏索特与杜邦集团签署了相关协议,最终以1.9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杜邦集团的Solamet®业务。
2021年7月,帝科股份公告称,其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购买江苏索特100%股权。
然而,上述交易最终并未达成。彼时,帝科股份解释称,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未能就本次重组最终交易方案的核心条款修改达成一致意见,本次交易难以继续推进并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公告,虽然当时史卫利仅是江苏索特的一名小股东,但他却是唯一的业绩承诺方。
据兴业证券对帝科股份出具的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截至该报告出具之日,史卫利持有江苏索特0.8019%的股权并担任其董事,系上市公司收购江苏索特100%股权终止后的遗留事项。
兴业证券认为,上述参股同行业公司事宜不构成同业竞争。
“为了避免影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持续履行,史卫利先生已出具专项说明。根据该说明,其持有的江苏索特少量股权实质上是在推动上市公司并购战略的过程中,因并购终止的情势变更而被动形成,其在12个月内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江苏索特少量股权对外转让等一切可行、合法方式完成对少量股权的处置,或不可撤销地将持有的江苏索特少量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上市公司行使;上述事项未构成对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实质违反。”兴业证券称。
随后,江苏索特的股权又经历了多次变更。2023年8月,安吉拔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入股江苏索特。目前该合伙企业持有浙江索特约99.77%股权,安吉拔萃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史卫利将所持有的江苏索特股权转让,江苏索特更名为浙江索特,办公地也随之迁移至安吉县。
对于史卫利退出股东行列后仍然担任浙江索特董事是否会涉及同业竞争问题,帝科股份在2024年年报中称:“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为了了解缘何史卫利转让了浙江索特股权,还继续担任董事,据天眼查,安吉拔萃是浙江索特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约为99.77%。安吉拔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联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后者的股东之一为杭州拔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杭州拔萃系安吉拔萃的基金管理人。
安吉拔萃的第一大股东为安吉国创新材料合伙企业,安吉国创新材料合伙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为浙江安吉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城镇化公司的100%股东为安吉经开管委会。
随后,上述安吉经开管委会工作人员称:“基金公司也不是我们这边掌握的情况,可能当时他们跟项目方一些协议里面有的。”
3月18日,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