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披露,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
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支持精准性、落实监管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其中提到,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规范成长后到北交所上市,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向创新型中小企业聚集,带动同行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共同成长。支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指导辖内区域性股权市场不断提升面向小微企业的规范培育、股权融资等服务能力。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金融系教授、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张正平接受指出,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小微企业融资取得了量增、面扩、价降的积极成效。当前,小微企业融资仍然面临一些困难。
张正平表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甚至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难题。最新政策措施力度相对更大,关注面更宽。
张正平指出,在想方设法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的同时,如何确保提供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做好平衡,是非常考验金融机构的一件事情。建议充分利用数字化工具,发展数字金融,利用金融科技去找好平衡点。
提出,提高融资效率。稳妥发展线上贷款,指导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及时完善反欺诈模型规则和技术手段。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合理精简申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合理下放授信审批权限。
提出,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指导银行合理精简申贷材料清单,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向分支机构合理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压缩线下贷款办理时间。
张正平提醒,一个重要方面是,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例如,对于一线信贷员,在要求其尽职的同时,要做好免责工作;在提高风险容忍度的同时,要做好激励政策设计。这样才能更好发挥政策效果。”他说。
提出,提高支持精准性。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组织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加大对外贸新业态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张正平指出,对小微企业类型进行界定,是更加精准提供小微企业融资政策保障的前提。在实践中,工信部门发布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与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关于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的划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需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进一步明晰小微企业界定,以及小微企业融资规模界定,从而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和相关激励性政策的效果,让小微企业的利好政策更好地落到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