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其中提出,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航空保税维修后的产品,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在获得相关适航证明后,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内销手续。综合保税区内维修后产品内销,以修理后货物的实际报验状态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综合保税区外保税维修后产品内销,按保税货物一线进口状态补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点评:商务部等9部门出台促进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在财税、金融政策上给予倾斜,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航空维修产业链中的竞争力。通过明确内销环节税负规则,既维持税收公平,又为企业提供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助于吸引更多高附加值维修业务在境内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