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速看
更新时间:2022-04-29 07:51:14 浏览次数:

  之前发放的有效期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一律调整为2022年9月30日。

  五、持有效的家庭,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售楼处签订。

  六、

  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废止。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武汉砺行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