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烹饪的“大白鲨”来自福建沿海,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更新时间:2022-08-01 20:49:19 浏览次数:

  

  对此,北京禹王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锦兵表示,大白鲨为我国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无论是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噬人鲨的,均触犯了我国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将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中新网,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张禹律师表示,该网红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她可能面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经司法机关查证属于机关情节严重的,则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年来,以“猎奇”为流量密码,利用各种古怪食物博取关注的博主层出不穷。其中一个细分门类,就是烹饪各种平时不会出现在菜市场里的罕见动物。对感兴趣的观众而言,看着博主把一种又一种普通人见都没见过的动物端上餐桌,无疑是十分新奇的视听体验。但是,从食品安全和动物保护的角度出发,这类却潜藏着不小的法律风险。

  对于常见的家禽家畜、河鲜海鲜,国家均有明确的检疫检验规定与市场流通规范。相比之下,各种稀有的动物性食材,其安全性很难保障,也未必来自于合法的养殖渠道,甚至可能是已被禁止食用的“野味”。除此之外,不管是明知故犯还是无心之失,盲目追求食材稀有性的博主,很可能一不留神就把手伸向了保护动物。这种做法不仅本身就违法,一旦在中广为传播,还可能产生更恶劣的影响。

  对此,互联网上的内容生产者还应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只从合法渠道获取拍摄需要用到的材料。有关部门也不妨顺藤摸瓜,对网络中的可疑线索积极出手,争取把潜在的涉野、涉保动物非法交易链条连根拔起。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武汉砺行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