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相埭应急立﹝2022﹞9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甲由田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罚款人民币3万元。
苏州甲由田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沈君,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3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