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通年报虚假记载后续:七名高管遭警示,牵出超1亿股业绩补偿事项
更新时间:2025-05-13 04:30:08 浏览次数:

  5月12日,ST华通公告称,公司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去年,中国证监会对世纪华通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公司2018年至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同时还存在虚构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最新的警示函则是这一处罚的延续。

  此外,世纪华通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致使子公司原本已“完成”的业绩承诺未能达成,相关业绩承诺人需承担超过1亿股的业绩补偿责任。

  
去年11月,世纪华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经查明,世纪华通2018年至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世纪华通存在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导致2020年至2021年的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世纪华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同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世纪华通时任董事长王苗通、董事长王佶、财务负责人钱昊、时任财务总监赏国良、时任财务总监纪敏给予警告,并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

  5月12日,世纪华通公告称,相关人员于近日分别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上述相关人员有7人,包括世纪华通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严正山、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邵恒、总经理谢斐、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郦冰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一锋、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宓以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黄怡。

  上述7人被警示的原因与去年中国证监会对世纪华通出具的所载事项基本一致。

  世纪华通在公告中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

  
2019年,世纪华通向盛趣科技包括曜瞿如、熠趣盛及吉虞梵在内的29名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盛趣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简称“盛趣科技”)100%股权。

  补偿义务人承诺,盛趣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约21.36亿元、24.94亿元和29.68亿元。

  今年4月底,世纪华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所认定的事实,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该会计差错更正导致盛趣科技业绩未达承诺。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前,盛趣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累计实际扣非净利润约76.44亿元,超过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4616.3万元。

  经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盛趣科技2020年实际扣非净利润完成率为88.23%。2018年至2020年实际扣非净利润累计完成率为95.78%,未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相关计算公式,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约为12.6亿元。世纪华通称,综合考虑业绩补偿期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事项的影响,当期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约1.27亿股。

  “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相关业绩承诺人履行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承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世纪华通表示。

  未经许可禁止、、及镜像等使用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武汉砺行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