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福莱特将在协议生效之日起20日内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未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福莱特与义和投资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福来瑞诚,公司增资2000万元,义和投资增资3000万元,为筹建期运营提供资金支持。
福莱特的“增效高透光伏玻璃”获得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能效一级认证,成为行业首张获此认证的产品。
福莱特全资设立福莱特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进一步丰富新材料业务矩阵。
从石英砂整合到纳米材料布局,从功能性玻璃到光学材料研发,福莱特正逐步构建起覆盖上游原材料、中游制造、下游应用的新材料全产业链生态。随着此次收购完成,福莱特新材料业务将从参股协同迈入全资运营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