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南方染色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09-04 04:24:00 浏览次数:

  8月5日,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常董应急罚﹝2022﹞53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2022年 7月 5日,常熟市应急管理局对常熟市南方染色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企业涉及污水池、染缸等有限空间,企业为员工提供了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但未提供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抽查企业员工三级教育记录卡,发现员工丁寿洪、王友超三级教育均于 2022年 6月 20日一天内完成。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处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常熟市南方染色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张亚三,住所:常熟市董浜镇徐市环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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