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言桦原电子通讯有限公司使用童工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10-10 11:35:15 浏览次数:

  有限公司使用童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0.5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20日,法定代表人许鹏飞,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华阳村堰头商业街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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