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依法立案调查
更新时间:2025-04-14 21:00:46 浏览次数:

  4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妙龄妍亮喵喵亮肤面膜等1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包括倍他米松醋酸酯、氟米松、地塞米松、甲硝唑等抗生素成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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